| 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煤炭产品质量,加强选煤厂和煤质管理,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决定继续在全行业范围内进行2005-2006年度行业级质量标准化选煤厂、煤质管理标准化矿井、标准化局(集团、公司)化验室,以及优质高效选煤厂和优质高效选煤厂厂长的申报、评比和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质量标准化选煤厂、煤质管理标准化矿井和标准化局级化验室的申报、评比标准、程序按附件五(行业级质量标准化选煤厂考核标准和评定方法)执行;
2、优质高效选煤厂的申报、评比标准按附件一(优质高效选煤厂考核标准和评定方法)执行;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优质高效选煤厂申报表(附件三);
3、申报优质高效选煤厂可同时申报优质高效选煤厂厂长,请填写优质高效选煤厂厂长申报表(附件四),同时上报;
4、申报单位按单年度填报申报材料(2005年、2006年分别填报),单年度达标企业只填报当年申报材料;
5、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经矿务局(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所有申报单位必须有矿务局(集团、公司)的审核意见和正式文件。一式两份;
6、申报范围:原国有重点煤矿、地方国有煤矿、乡镇煤矿。
申报材料接受和核定批准单位: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
申报截止时间:2007年12月25日
通信地址: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C区503
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洗选加工部
邮编:100713
联系人:马剑
联系电话:010-64463151 010-64463157
电 传:010-64463151 010-64463583
附件:
附件一:优质高效选煤厂考核标准和评定方法
附件二:优质高效选煤厂数量效率、灰分批合格率、全员效率计算方法
附件三:优质高效选煤厂申报表
附件四:优质高效选煤厂厂长申报表
附件五:行业级质量标准化选煤厂考核标准和评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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