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煤炭企业、有关科研院校、设备制造厂家: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通知》的有关要求,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推动煤炭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拟于2008年10月召开煤炭行业首批节能减排重点技术装备推介会,为推选出适用于煤炭行业的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和装备。现将组织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范围
1、各煤炭企事业单位已应用或拥有的节能减排先进实用技术和装备;
2、有关科研院校、节能环保公司以及设备制造厂家适用于煤炭行业的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装备。
二、推介内容
国家“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中确定的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系统优化(系统节能)、绿色照明及污染治理等工程所涉及的具有在煤炭企业推广应用前景的先进实用技术、工艺和装备。具体为:
1. 煤矿生产系统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装备;
2. 煤炭洗选加工及煤转化先进技术及装备;
3. 煤矸石及灰渣、矿井水、瓦斯等资源综合利用新技术、新装备等;
4. 煤矿清洁生产、环境保护新技术、新装备等;
5. 煤炭共伴生矿物利用技术及其装备等;
6. 地面生产、生活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及装备等。
三、推介条件
1.申报的技术及装备应处于行业或国内领先水平,技术应用成果经过专家验收或权威机构鉴定,证明其在同行业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2.申报的技术、工艺及装备应在现场使用半年以上,并有使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应有节能减排效果、节能量、节能减排数据和可信度分析材料;
4.用于煤矿井下的装备必须有煤矿安全认证标志和使用授权证明材料;
5.有节能标识认证的技术、产品可优先申报。
四、推介程序
我会组织对所有申报的技术、装备材料进行初步评议和筛选,对筛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节能及新能源专家委员会、矿区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由专家委员会组织召开“煤炭行业节能减排重点技术装备评审会”,推选出煤炭行业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并通知参加2008年10月份举办的煤炭行业首批节能减排重点技术装备推介会。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单位申报材料,请务必于7月30日前报送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纸质版本一式五份,并填报汇总表,同时上报电子版。
联系人:马 剑 张 敏 程子曌
联系电话:010-84275379 84282102 64463151 13260107579
电子邮箱:mtjnzhly@sina.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
邮 编:100713
附件1.煤炭工业节能减排重点技术装备单项情况登记表
附件2. 煤炭工业节能减排重点技术工艺汇总表
附件3. 煤炭工业节能减排重点装备汇总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抄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国家能源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本会:正副理事长、秘书处、存档(2) 共印2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