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煤炭局(厅)、各煤矿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3年12月17日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等11委部局《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和国家发改委3月 4日《关于开展环境形势分析的通知》的要求,为在煤炭行业落实《意见》精神,加快推行清洁生产,开展行业环境形势分析工作,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煤炭工业环境保护办公室决定自2004年3月下旬起,对全国部分重点煤炭生产省煤矿企业的清洁生产、环境保护和报送的环保优秀企业进行调查。确定调查对象为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山东、江苏、安徽、河南、陕西、甘肃、重庆、贵州、云南等省所属的部分煤炭企业及神华集团,调查将分两批共6个组进行。第一批调查自3月29日开始,第二批调查自4月15日开始。 请你们做好准备工作,并抽调上述单位的部分环境保护人员参加此次调查工作,名单详见附表。 参加调查人员务必于3月25日到环保办公室报到,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两天。集中食宿在和平里喜马拉雅宾馆。 附:邀请参加调查人员名单
2004年3月10日
参加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调查人员名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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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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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检查单位
山东、江苏所属部分煤炭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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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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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环保办公室 |
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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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检查单位
河南、安徽所属部分煤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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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规划部 |
崔吉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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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法监督检测中心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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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环保办公室 |
刘长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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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江环保部 |
鲍江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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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检查单位:
陕西、甘肃所属部分煤炭企业及神华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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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企业 |
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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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环保处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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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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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
检查单位:
贵州、重庆所属部分煤炭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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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煤炭局及部分企业 |
3~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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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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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汶 |
房建国 |
检查单位:
辽宁、黑龙江所属部分煤炭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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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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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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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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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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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部分煤炭企业 |
2人 |
检查单位:
山西所属部分煤炭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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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北综合利用部 |
王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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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环保部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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