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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煤炭环保会议精神和展现煤炭工业环保二十年成就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9-14 16:52:00

各有关单位:
   在煤炭环保工作开展二十年之际,今年8月上旬,煤炭工业环境保护办公室在兰州召开了煤炭行业环境保护会议,部分省(区)煤炭工业局负责环保工作的处长和煤炭企事业单位环保负责人、环境监测站站长及部分煤炭环保产业的经理等70多人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明确了当前煤炭环保的形势与任务,与会代表交流了情况,反映了问题。通过讨论,大家在许多方面形成了共识,收效良好。
   根据当前煤炭行业环境保护的形势要求和与会代表讨论的意见,现就贯彻会议精神和展现煤炭工业环保二十年成就等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与会代表要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兰州会议精神,并结合本单位情况,抓紧落实有关工作。
   二、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力争在8月底前将本单位"十五"后两年及"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项目报"煤炭工业环境保护办公室"。内容和格式按项目建议书的要求即可。
   三、为展现煤炭工业环保二十年来的成就,煤炭工业环境保护办公室拟编辑出版"煤炭工业环保二十年"图册。请结合本单位特点,认真总结二十年来环保工作的经验,撰写短文,选择图片。同时,努力做好申报煤炭行业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准备工作。
   四、按照水利部水保监函字[2003]13号文和会议精神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涉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水保方案的编制、上报和审批工作。大纲和报告书,在主报水利部的同时,抄报煤炭工业环境保护办公室。
   五、及时反映《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369号令)实施后,本单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上述意见,结合总结煤炭工业环境保护二十年成就,努力做好煤炭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有关表彰煤炭行业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文件,我们将随后下发。
                                                        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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