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五中全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落实煤炭工业开发和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对外交流,提高我国煤炭开发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进一步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理念,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经研究决定拟组团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学习煤炭开发与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要求
要求参加人员政治、业务素质高,身体健康,在本单位从事环境保护管理或与环保相关的工程技术工作。
二、费用
参团人员需交费约3.5万元人民币/人左右,用于国外食宿、交通、翻译、护照、签证、国际机票等费用。
三、出国时间
初定于2006年7-8月份,境外停留12天。
四、报名时间
请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出国人员登记表”返回煤炭工业环境保护办公室,经国家安监总局国际交流中心审核后,书面正式通知参团单位。
联系地址: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
联系人: 高文峰
联系电话(传真):010-84281783
附:出国人员登记表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